1998年,各地水司全面建立城市供水“抄表到戶”,國家計委、建設部:計價格【1998】1810號文《城市供水價格管理辦法》明確指出,城市供水應實行裝表到戶、抄表到戶、計量收費。
由于抄表收費工作量大增,選擇智能水表勢在必行。
目前所謂的智能水表一般分為兩大類:一類稱智能卡式水表系列;另一類稱智能遠程抄表系列。本文著重探討智能卡式水表的特點及選擇。卡式水表主要由四部分組成,即:基表、閥門、電路及電池。
在選擇卡式水表時應重點考慮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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